关于2020年1月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时间延迟的公告

2020-01-2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因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现将2020年1月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相应时间调整如下:

1、竞价时间

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的竞价时间顺延至2020年2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举行。

2、竞价成交款项的缴清

原定于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2月4日止的竞价成交款项缴付时间顺延至自2020年2月4日起至2020年2月6日止。买受人通过以下方式之一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竞价成交款项不予退还:

(一)2020年2月4日起至2020年2月6日止,在杭州市财政局指定的非税收入代理银行杭州银行在杭州地区的任一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款项。

(二)2020年2月4日起至2020年2月6日(8:00-17:00),可选择杭州银行网上银行、杭州银行手机银行、杭州银行直销银行一次性将全部竞价成交款项直接缴付至杭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三)2020年2月4日起至2020年2月6日17:00止,可通过支付宝杭州小客车调控服务窗(必须是买受人个人本人名义缴付),一次性将全部竞价成交款项直接缴付至杭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四)2020年2月4日起至2020年2月6日17:30止,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一次性将全部竞价成交款项直接缴付至杭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买受人不得采用网银划款和他行营业网点划款及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的方式缴清竞价成交款项。若买受人采用同城跨行支票方式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的,买受人应在竞价日次工作日(2020年2月4日)到杭州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具体营业网点详见《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收入指定跨行支票办理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办理缴款手续,如果买受人不按规定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原定于2020年2月5日起获取指标证明文件时间顺延至2020年2月7日起,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hzxkctk.cn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4、竞价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做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杭州产权交易所

         2020年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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