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0年8月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活动的公告

2020-08-26

根据《关于举行2020年8月指标配置活动的公告》,现将2020年8月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调整如下:

一、竞价时间

2020年8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连续竞价6个小时。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竞价。

、竞价成交款项的缴清

买受人竞价成交后应当自2020年8月31日起至2020年9月2日止。买受人通过以下方式之一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竞价成交款项不予退还:

(一)2020年8月31日起至2020年9月2日止,在杭州市财政局指定的非税收入代理银行杭州银行在杭州地区的任一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款项。

(二)2020年8月31日起至2020年9月2日17:00止,可选择杭州银行网上银行(单位适用)、杭州银行手机银行(个人适用)、杭州银行直销银行(个人适用)一次性将全部竞价成交款项直接缴付至杭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三)2020年8月31日起至2020年9月2日17:00止,可通过支付宝杭州小客车调控服务窗(必须是买受人个人本人名义缴付),一次性将全部竞价成交款项直接缴付至杭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四)2020年8月31日起至2020年9月2日17:30止,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一次性将全部竞价成交款项直接缴付至杭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买受人不得采用网银划款和他行营业网点划款及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的方式缴清竞价成交款项。若买受人采用同城跨行支票方式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的,买受人应在竞价日次工作日(2020年8月31日)到杭州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具体营业网点详见《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收入指定跨行支票办理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办理缴款手续。如果买受人不按规定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一)取得小客车增量指标的个人,在缴清竞价成交款项2小时后,可通过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hzxkctk.cn自行下载打印(具体以网站信息为准)或者到调控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二)取得小客车增量指标的单位,可于2020年9月3日起,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hzxkctk.cn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到调控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四、竞价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做相应顺延。

其他事项以原2020年8月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

 

 

                                                杭州产权交易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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